【前言】房屋买卖履约过程存在一定的变数,尤其遇到房价波动时,面对房屋升值或贬值,对买卖双方的心理会有巨大的冲击,尤其当利益足够大时,放弃契约精神及道德底线不顾违约成本进而恶意毁约,但在法律面前,恶意毁约会面临着法律的惩罚,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,并不是没有任何制约的。下面探
合同签订未过户 恶意毁约被驳回案情回顾2014年8月,一纸诉状搅乱了刘老先生的生活,原来在十年前刘老先生购买了范先生名下的央产房,至今未过户。由于近些年北京房价的飞涨,房屋价格已经翻了几倍,曾经几十万元的房屋已经市价300余万元。范先生将刘老先生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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